椒江一男子因与妻子离婚受刺激
酒后持剪刀不断地自残
还扬言要砍人
民警瞄准时机用电击枪将男子制服送医院救治
避免了惨剧发生
男子用剪刀剌自己手臂
9月7日9时许,椒江公安分局章安派出所接群众报警:回浦村有一男子持刀自残还扬言要砍人。情况危急,民警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处置,只见一名40多岁男子,情绪失控,用手中剪刀不停地剌向自己手臂,手上血肉模糊,地上满是鲜血。
为了不让其他人靠近,男子不时挥舞着剪刀并大吼大叫,因男子有剪刀,可能会伤及其他村民的安全,民警迅速疏散人群,对男子耐心地劝说,让其稳定情绪,随后将情况报告110请求警力支援。
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,巡特警突击小组及时赶到现场,与派出所民警一同对该男子进行劝说,持刀男子情绪极度激动,不时冲着民警挥刀,并几次用手上的剪刀剌自己手臂,不管民警如何劝说,始终不肯放下剪刀。
特警用电击枪制服送医院
天气炎热及与民警的对峙时间较长,男子变得特别狂躁,剪刀不停地剌向自己手臂。民警见劝说无效,依法采取果断措施。
男子所处的房间很窄小,房间侧面对着大门,不利于强攻。突击小组经过对现场地形观察,确定点位后,决定一组人员继续劝说分散男子的注意力,另一组人员伺机用电击枪(一种新型非杀伤性警械电击枪)制服,以免他做出进一步自残行为。
机会终于来了,就在持刀男子扭头的一刻,特警队员瞅准时机,用电击枪将其瞬间击倒。其他特警队员迅速上前,将男子剪刀夺下控制,随即送往医院接受治疗。经医护人员检查,男子自残没有伤到要害,只是失血太多,民警随即通知男子家属进行妥善处置。
基层民警有必要配备警用电击枪(泰瑟激发器)
我们基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,经常会遇到袭警或正在实施危害行为的醉酒者、精神病患者、情绪激动者(轻生或自残),以及实施犯罪行为后准备逃跑的违法犯罪人员等情况,除此之外还要应对日益增多的群体性事件。然而,依照我国法律,警察并不能使用枪械等致命性武器,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执勤民警必须及时、有效地制止违法犯罪人员或情绪失控人员的危害行为。考虑到目前我国基层民警警用装备配备情况,以及维护人民群众和警员自身安全的紧迫性,基层民警具备配备警用电击枪的现实需要,应该依法规范基层民警配备、使用警用电击枪的行为。
▲ 图为SPARK Z2.0泰瑟激发器
警用电击枪(泰瑟激发器)作为非致命性装备,主要源于其工作原理。目前,警用电击枪(泰瑟激发器)通过电流传输电子脉冲来干扰人体的神经系统,影响人体神经传输机制,最终致使其肌肉瞬间失能,以此来达到制止执法对象行动能力的作用。电子脉冲之所以对人体能发生作用,原因在于其发射的T型波电信号通过仿生学设计,与人脑和身体联系的电信号十分相似,另外,其产生的电流很小,并不会影响人体呼吸和心脏的机能。一旦有效激发,便会造成被执法人员的身体失能状态大约会持续5秒钟,之后便会恢复正常,这段时间足够警察制服违法人员。既避免了民警遭受违法犯罪人员或者情绪失控群众的袭击,还能大大地降低警察与被执法人员的对抗时,对其身体造成的伤害。
基层民警配备警用电击枪既可以保护自身以及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,又避免了此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受到过度的伤害,达到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、和谐警民关系的双重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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